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23-02-02 07:34 [ 字体: ]

凉山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凉山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职责简介。

1.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全州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的目标和政策建议,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州政府委托向州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3.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研究全州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4.参与制订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全州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及相关政策执行效果,参与全州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经济杠杆,保证全州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5.承担综合协调全州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转报设立省级以上开发区的报告并协助管理。

6.负责全州投资宏观管理,研究国家和省的投资政策,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全州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负责全州投资计划和项目建设管理,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生产力布局和全州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管理的责任,安排.下达中央.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除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外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的实施。负责牵头全州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管理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7.组织开展财政工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州委财政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8.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粮食库存监督检查等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粮食流通.州级储备粮管理的法规以及全州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承担粮食预警监测和应急责任,研究提出全州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的建议,管理社会粮食流通,保障军队等政策性粮食供应。承担州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协助做好在州中央.省储备粮及其他政策性临时储存粮食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州农村科学储粮工作。制订全州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州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和市场体系建设,管理州级投资粮食流通设施建设项目。指导全州国有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报告工作,负责国家和省.州预算拨付的粮食政策性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参与粮食收购资金贷款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全州粮食系统统计工作,承担相关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9.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组织拟订全州综合性产业政策和重大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协调三次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州重大生产力布局,协调推进全州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牵头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州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10.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实施全州主体功能区规划并进行监测评估,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负责区域合作的统筹协调。 

11.负责全州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州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政策中的重大问题。

12.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州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州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促进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发展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13.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州招标投标工作,按照权限规定对国家和省.州建设项目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14.负责组织编制全州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15.承担州攀西资源开发领导小组(州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州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州以工代赈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16.承担州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凉山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重点工作。

1.加大经济运行调度分析。提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完成《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及工作思路》《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编制工作。定期开展经济运行专项调研。强化对主要经济指标跟踪监测,深入开展调研,准确研判当前经济形势。超前思考推动凉山高质量发展。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准确把握当前我州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任务,加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思考谋划出推动全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意见建议,提出发展思路,当好州委政府参谋助手。

2.挖掘投资潜力拉动经济持续增长。做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地方政府专项债、中省预算内资金申报及使用。发挥重大项目推进专班作用,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确保1565个会审联审项目加快推进。强化项目谋划包装能力,加强招商引资力度,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力争动态项目储备规模达2300亿。常态化调度投资运行情况,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完成月度、季度预期任务,全力实现年度投资目标。

3.深入实施区域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安宁河流域高质量发展规划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年度工作清单。加快实施水资源配置和土地提质增量工程,全力打造“天府第二粮仓”。加快西昌德昌冕宁喜德同城化、会理会东宁南一体化建设进程,挖掘区域发展潜力。继续加快攀西经济区发展,重点落实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区建设。做好园区提质增效,努力将西昌钒钛产业园区、冕宁稀土经济开发区申报认定为四川省化工园区。

4.发展壮大新能源产业。继续做好“三江”水电协调服务。力争年初实现白鹤滩水电站全部机组投产发电,继续加快卡拉、孟底沟水电站建设。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建成已核准23个风电、4个光伏扶贫结转项目,建成已优选法人新能源项目,力争投产装机600万千瓦。加快推动2022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实施,力争取得攀枝花—凉山天然气长输管道项目批复并开工建设。

5.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争取铁路项目,争取将宜宾至西昌至攀枝花高速铁路纳入正在修编的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50年)》。加快机场项目,力争取得会东机场项目可研报告批复,取得甘洛机场项目预可研批复,盐源通用机场取得军方选址批复。

6.抓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落实行业监管部门和企业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全力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各项任务。

7.抓好价格综合调控。争取水电消纳示范区优惠电价政策延续,做好电力体制改革。持续抓好重要民生商品价格波动监测分析,用好临时价格补贴政策,确保CPI完成全年目标。

8.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为目标,常态化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标对表营商环境核验标准,动态监测分析,最大限度整体提升凉山营商环境服务水平。做好营商环境指标评价,力争评价结果达到预期目标。

9.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一是及时构建我州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启动《凉山州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二是抓紧制定《凉山州“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分解下达目标任务。三是引导企业节能技改,进一步提升主要产平能效水平,腾出更多能耗等量减量替代指标。四是储备一批重点行业节能减碳改造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资金支持。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凉山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3个统一核算管理,1个独立核算管理),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凉山州经济研究所(统一核算管理)、凉山州粮油监测中心站(统一核算管理)、凉山州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统一核算管理)、凉山州价格认证中心(独立核算管理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凉山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凉山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收支总预算3497.49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76.93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676.93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新增7项项目资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凉山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收入预算3497.4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00万元,占0.0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97.49万元,占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凉山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支出预算3497.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0.34万元,占85.21%;项目支出517.15万元,占14.7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凉山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97.49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76.93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676.93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新增7项项目资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97.4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20.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5.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3.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7.6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凉山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97.4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676.93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新增7项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20.78万元,占69.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5.87万元,占21.33%;卫生健康支出153.15万元,占4.38%;住房保障支出177.69万元,占5.0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发展与改革事务(04)行政运行(01)2023年预算数为1726.2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费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201)发展与改革事务(0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2023年预算数为453.2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州发改委机关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201)发展与改革事务(04)事业运行(50)2023年预算数为177.4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纳入我委统一管理的3个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201)发展与改革事务(04)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99)2023年预算数为63.90万元,主要用于:救灾物资采购、全州重点项目推进及项目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2023年预算数为399.8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离休费、特需费、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事业单位离退休(02)2023年预算数为2.1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离休费、特需费、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2023年预算数为114.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07)2023年预算数为229.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3年预算数为59.6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行政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10.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3年预算数为7.8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事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11.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23年预算数为72.6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12.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2023年预算数为12.9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医疗。

13.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3年预算数为177.6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凉山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80.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58.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421.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凉山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1.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5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较2022年预算下降1.72%,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缩减三公经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凉山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2022年我委也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23.08%。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缩减三公经费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相关部门对口扶贫帮扶及协调工作;重点项目工作协调及聘请专家;铁路建设、航空产业规划及水电企业协调工作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活动预计与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活动变化不大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4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50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我委具体业务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凉山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凉山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凉山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由我委统一核算管理的3家事业编制单位(凉山州经济研究所、凉山州粮油监测中心站、凉山州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01.42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6.57万元,下降1.61%,按照财政要求,缩减一般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凉山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6.3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台式计算机、办公用A4黑白打印机及公务用车的的燃油、保险、维修服务。其中采购采购办公用台式计算机14万元;办公用A4黑白打印机6万元;公务用车的的燃油、保险、维修服务36.3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凉山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公务用车5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凉山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的补助资金。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诉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

6-1.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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