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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检查计划政策解读


来源: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时间:2024-05-15 打印】【关闭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检查计划的通知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度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检查计划

政策解读

近日,州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检查计划》(以下简称《检查计划》)。

一、起草过程

为认真经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计划,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行业日常监管力度,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执法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川安委〔2024〕9号)要求,结合《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安全领域工作机制重塑实施方案的通知》(凉府办函〔2023〕110号),拟定《检查计划》符合工作需要和合法权限。

二、主要目标

主要目标: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全力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坚决压减较大事故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确保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职责。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职责,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由州级承担的执法职责,主要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包保督导、消防集中攻坚除患牵头组织协调等工作,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或其他重要敏感时期,适时开展综合监管检查。

(二)抓好粮食、能源行业监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或交叉执法监督市县执法工作;强化重大事故隐患举报线索的立案查处。年度内重点执法粮食企业72家以上(每月检查三家及以上企业);能源(电力、化学储能)企业8家。

(三)加大挂牌督办。加大安全生产事故案件查处力度和处罚,依法推进“行刑衔接”。加大对省州应急部门牵头组织事故调查力度,对挂牌督办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开展现场督导,综合运用考核、通报、讲评、联合惩戒等手段,推动事故调查按时结案和质量提升。

(四)推进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按照“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将其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

四、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是落实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举措,各科室务必将思想统一到委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高标准、高质量、强力度抓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贯彻落实,为实现全州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二)加强日常监督督查。将日常监管工作计划计划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两会”、重要时段、春节、五一、火把节、彝族年等敏感时段要深入企业、电站、在建工程开展督查检查、明察暗访等。

(三)大力加强宣传教育。多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活动的宣传报道,各科室要将开展情况及时在委安全生产简报、委网站、电子宣传屏进行报道,发挥宣传功能和正面导向作用,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五、其他说明

本文件为年度工作,今后每年将根据形势和工作变化适时修改和调整。

主办:凉山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凉山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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