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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凉山州2025年第一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的通知


来源:能源综合科  时间:2025-02-08 打印】【关闭

各有关单位:

依据国家能源局电力行业标准《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导则》(DL/T2041—2019)及《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电网承载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川能源函〔2024〕133号)相关要求,现将我州2025年第一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公布如下。

一、测算结果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凉山州2025年第一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322.2兆瓦,各县(市)的可开放容量详见下表。

凉山州第一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表  单位:兆瓦

县市

可开放容量

承载能力评估等级

备注

西昌市

21.33

绿色

国网供区

西昌市

80

绿色

西电供区

德昌县

71.34

绿色


会理市

77.40

绿色


会东县

0.82

绿色


宁南县

0.6

绿色


甘洛县

0.05

绿色


越西县

0.1

绿色


喜德县

0

绿色


盐源县

0

绿色


木里县

2.33

绿色


布拖县

0.3

绿色


雷波县

2

绿色


昭觉县

0

绿色


美姑县

0

黄色


金阳县

20

绿色


普格县

29

绿色


冕宁县

16.9

绿色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可开放容量情况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提前了解项目拟接入的台区、线路、变电站是否存在接入受限等情况。

(二)按照《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不再建设普通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本季度优先备案自然人户用和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待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确定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后再行备案。

(三)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严格按《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有关信息告知项目备案机关。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8日


主办:凉山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凉山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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