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发改工作 > 交通能源
交通能源

压实责任 严查隐患 筑牢防线 ——凉山州全面开展能源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能源建管科  时间:2025-09-30 打印】【关闭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深刻汲取会理“3‧13”“5‧11”及美姑“8‧23”事故教训,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能源事业安全发展,州发展改革委迅速行动,组织开展了覆盖全州的能源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情况简报如下。

一、高位推动,精心组织部署

州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组,制定印发《凉山州能源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凉发改能源〔2025〕176号)。方案明确“企业自查、县市排查、州级督导”三级联动模式,分阶段推进。

(一)明确检查范围全覆盖。要求对在建水电、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100%覆盖检查,在建35千伏及以上电网项目抽查不低于50%,在运集中式风电、集中式光伏、大中型水电项目抽查不低于20%,并随机抽查分布式光伏。

(二)聚焦重点任务。行动聚焦三大核心任务: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责任层层压实;二是规范项目建设管理,重点核查项目招投标流程合规性、是否存在违法转包分包行为,从严整治超资质承揽工程等问题;三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全流程隐患管控机制,旨在系统提升安全治理能力。

(三)强化组织保障。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细化任务分工、联络对接各级单位、跟踪问题整改,为行动提供坚实组织支撑。

二、全面覆盖,深入督导检查

(一)压实企业自查与县市排查。各能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照清单对施工断面、进场道路、营地、设备、车辆等重点环节开展全覆盖自查,同步整改并建台账。各县(市)政府履行属地责任,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拉网式排查,形成报告报州发展改革委。

(二)强化州级督导检查。州发展改革委由5位委领导带队,组成检查组于9-10月分赴各县(市),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依据清单对项目进行实地检查,确保问题查深查透。

(三)突出检查重点。重点核查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运行情况、基础管理规范情况(含招投标与转包分包监管)、现场防护措施落实情况、风险辨识管控情况,尤其关注进场道路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凉山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凉安委〔2025〕19号)要求,确保关键环节安全管控无漏洞。

三、聚焦问题,强力推动整改

(一)问题隐患情况。截至目前,在已完成检查的项目中,共发现各类问题隐患113项,其中重大隐患3项。主要问题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制度执行不力、隐患排查闭环不严、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等问题;二是现场安全管理薄弱,部分项目防护设施缺失、安全标识不足、消防管理不善、施工材料堆放混乱;三是风险辨识管控不足,尤其缺乏地质灾害评估监测措施;四是进场道路责任划分不清、封闭管理措施未落实到位。

(二)严肃通报整改。针对发现的问题,坚持“隐患即事故”理念,推动边查边改,已发出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检查情况通报8份,点名通报突出问题特别是重大隐患。要求责任单位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时限,所有整改方案须于10月10日前报送州发展改革委,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限期销号。

(三)压实属地与道路管理责任。要求县(市)政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明确监管主体,举一反三强化督导;严格按照《凉山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凉安委〔2025〕19号),厘清进场道路属性,压实使用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物理硬隔离封闭措施,严禁社会车辆进入。

四、持续发力,巩固深化成效

(一)紧盯整改闭环。将持续跟踪隐患整改进展,强化过程督导与结果核验,确保所有问题按期销号形成闭环,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二)推动监管机制优化。全面总结本次专项行动经验,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厘清细化施工、运营道路监管责任及项目建设运营全链条责任,推动建立权责清晰、标准统一的长效监管机制。

(三)强化属地能力建设。指导县(市)政府完善能源项目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基层监管人员培训,提升风险辨识、隐患治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属地监管责任有效落实,切实筑牢基层安全防线。州发展改革委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持续巩固整治成效,全力保障全州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主办:凉山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凉山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中心 
网站地图  使用帮助  联系我们  蜀ICP备19010290号  网站标识码:5134000116